湖南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守则
- 时间:
- 2022-06-17 17:32:49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1.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的核验。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禁止进入候考室, 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3. 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4.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 要遐守秩序, 保持安静。
5. 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6. 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7.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 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9.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以上是“湖南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守则”的所有内容,更多湖南教师资格网的信息,如湖南教师资格考试公告、湖南教师资格认定、湖南普通话、湖南教师招聘等,敬请关注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