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资料:学习的实质
- 时间:
- 2021-08-09 16:56:43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学习的实质
在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试中,单选题的考察方式日渐灵活,从以前简单的记忆类型的考察题目,逐渐的转变为现在更多的例子反选等理解类型的题目。对于“学习的实质”这一知识点也多以出例子来判断是否属于学习现象的形式来进行考察,所以只有在深刻理解学习的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考试中才能做到得心应手。今天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学习的实质。
学习是个体在特定的情境下由于练习或反复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比较持久的改变,这是学习的实质的概念。对于此概念的理解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学习个体是人vs动物+机器
错误理解:学习现象是人类特有的。(×)
正确理解:学习即有人类的学习,也包括动物和机器的学习,而教育是只有人类才有。(√)
二、学习指结果vs过程
错误理解:学习就指的是最终学习的结果。(×)
正确理解:学习不仅指学习后所表现的结果,如用筷子吃饭,会骑自行车等,而且还包括从不会用筷子到会用筷子、从不会骑自行车到会骑自行车的行为变化的过程。(√)
三、学习行为外显vs内潜
错误理解:学习行为一定是外显的,是看得见的。(×)
正确理解:所说的“行为”,既包括可观察的外显行为,如读书、写字,也包括像思想、观点的获得这样不能直接观察的内潜行为。(√)
四、学习是本能vs后天练习
错误理解:婴儿的抓握反应也是一种学习的结果也属于学习。(×)
正确理解:学习的行为变化是由经验引起的,所说的“经验”是个体在后天活动中获得的,那些由遗传、成熟或机体损伤等导致的行为变化,比如吞咽、身体发育、残疾行为等,不能称之为学习。(√)
五、学习行为是短暂vs持久
错误理解:成绩的暂时提高也属于学习的结果。(×)
正确理解:学习的行为变化是比较持久的,由适应、疲劳、药物等亦能引起行为变化,如运动员服用兴奋剂,成绩暂时提高,但这样的行为变化是比较短暂的,不能称之为学习。(√)
六、学习结果是积极vs消极
错误理解:学习的最终结果一定是起积极作用的。(×)
正确理解:所说的“行为变化”,既包括由坏向好的变化,也包括由好向坏的变化,养成好习惯与养成坏习惯,同样都是学习。(√)
同学们下去后要能够充分理解这六个方面的内容,以及正确理解部分的例子。掌握了这部分的内容,再去面对学习实质相关考题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了。
以上就是湖南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资料:学习的实质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关于湖南教师资格,湖南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湖南教师资格报名时间,湖南教师资格成绩查询、湖南教师资格报考指南、考试资讯等相关内容,请敬请关注湖南教师资格网最新消息,谢谢大家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