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 时间:
- 2021-04-19 11:43:59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区公开招聘教师共80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城区(城郊)小学教师3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2021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8.娄星区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娄星区人社局组织,娄星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配合实施。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公布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娄底四中体育馆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张(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取得,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应聘考试的人员,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取得,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7.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以及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1日- 5月13日(截止下午5:30)。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娄星区人社局209办公室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应聘人员也可在报名现场选择办理准考证邮寄的方式将准考证寄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收到准考证后需及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发现相关报考信息不符,及时与区人社局联系。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30%)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相应高中教材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
③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相应小学、初中教材;
④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布,公布时间7天。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范围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公示:
①高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高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其中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③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内容。
④幼儿园教师: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幼儿园教材;专业技能测试为五项全能,专业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公布,公布时间7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各学校招聘计划,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聘用学校,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单位无对应的岗位职数,聘用人员需服从高职低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四、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须提供开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开考前28天有境外旅居史,需提供第一入境口岸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开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娄星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派驻组织系统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本公告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娄星区人社局 0738-8211709
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附件下载>>>
娄底市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