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湘潭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 时间:
- 2021-04-07 16:45:56
- 作者:
- 李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点击查看原文:2021湖南湘潭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56人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能。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其中初中、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限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19、2020、2021届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考生提出申请,报湘乡市教育局审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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