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湘潭雨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4-18 15:24:56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2019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包括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在职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其它临时工作等三大部分。为保证各项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将有关规定及申请人注意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公告在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种类及学历要求见附件1。
2019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见附件2。
(一)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
2019年在我区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相应认定批次的“现场确认”环节截止前达到《2019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附件3)的要求。
(二)网上申报与体检安排
1.网上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的唯一合法有效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春季批次:4月15日8:00—4月30日17:30。
秋季批次:10月15日8:00—10月30日17:30。
(2)账号实名注册与学籍证件验证
打开中国教师资格网,从网站右侧的红色方块形链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网址:http://sso.jszg.edu.cn/sso/login.html)。
申请人应完成账号实名注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登录网报系统,仔细完善每一项个人真实信息。其中,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由系统自动同步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学籍信息添加后,需申请人点击“核验”。凡核验不成功的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证书清晰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内),供后期人工核验。
(3)资格种类与任教学科的确定
申请人确定的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应当满足该类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附件1)。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考试类别”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认定机构的确定
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雨湖区(含经开区)行政区域内,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选定雨湖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来潭居民可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居住在雨湖区的可选择雨湖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5)网上申报其他注意事项
①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须上传1张近期免冠1寸清晰个人证件照片(JPG格式,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B以内,申请认定所用的全部个人照片须同底版)。
②申请人的《个人承诺书》应严格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下载打印、签名、拍照上传。
③不支持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邮寄的方式。
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可在本公告末尾下载查阅详细教程:“网报系统用户手册V1.0(面向申请人).docx”(附件4)。
2.体检安排
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体检。雨湖区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注意事项见《2019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附件5)。申请人可在本公告末尾下载打印“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18年3月修订).doc”(附件6),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春季:5月13日-17日;秋季:11月4日-8日。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确认地点
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窗口(雨湖区韶山西路197号)。
3.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注意在网报系统中查看我局发布的“确认时间和注意事项”等有关现场确认信息,并及时查阅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规定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初步审核申请人材料,如遇材料不全、不规范等情况,不予受理。
(四)结果公示与领证通知
2019年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单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将在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一)注册范围
1.全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经雨湖区教育局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5.首次注册期满人员。
中小学定期注册范围内的教师,身份转换为港澳台居民后,如果仍属于注册范围,则继续执行定期注册相关政策。
(二)注册进度安排
2019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分为《教师资格证书》核查和定期注册两个阶段。
工作时间为:9月—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其它临时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其它临时工作包括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遗失补办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有关事项的咨询三部分。其中,证书与申请表补办暂按老程序办理,直到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此项功能开发完善后截止(另行通知)。
(一)教师资格证补办程序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张,贴好照片,表格中所有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保持一致。
2.2008年以前认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携带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件照1寸相片1张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程序
1.补办申请者的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加盖公章)1份。
2.在湘潭市教育局网站“办事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项目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两张(A3双面),表格应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3.携带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有关事项的咨询
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问题,可查阅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有关问答”。雨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咨询电话:5825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