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衡阳市衡东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3-05-12 10:15:00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衡东县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衡东县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种类有: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衡东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均可在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衡东户籍;
2.在衡东县行政区域内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
3.驻衡东县的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衡东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衡东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且当年在教师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的时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6月9日8:00—6月21日17:00,第二批次为10月9日8:00—10月20日17:00。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项目检查,统一到衡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凭身份证和近期一寸照片(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在体检中心领取指定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要求空腹进行)。
体检医院地址:衡东县洣水镇兴衡西路20号,衡东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139 0844 2239 谭主任),
体检时间:第一批次为6月12日-6月27日,第二批次为10月10日-10月23日(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次请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第二批次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育窗口(申请人可乘坐4、7路公交车到达,衡东县政务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全部带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可由学信网出具)。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指定医院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为了方便申请人,体检后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如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一定要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5.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领证地点: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育窗口
领证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请加衡东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认定群1: 2573413214; 认定群2: 2981114732,入群者需修改昵称,格式:学段+学科+姓名,如:小学+语文+李四,等待教师资格证书统一制作完毕后,群内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衡东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六、咨询方式
(1)衡东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咨询电话:
0734--5313885 0734—5219650
(2)教师资格网报成功可以申请加入QQ群:衡东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认定群1: 2573413214; 认定群2: 2981114732。
(3)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者,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网址:http://www.hengdong.gov.cn/
衡东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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