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关于秋季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 时间:
- 2021-10-08 09:50:40
- 作者:
-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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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娄星区行政区域内。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 2021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本年度在娄星区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在娄底市娄星区疾控中心体检合格。
娄星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①体检地点:
娄底市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娄星区湘阳街741号,丽人医院旁)。
②体检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
③联系人:陈医生,联系电话:13786865623。(每天接待体检人数不超过120人,请提前与联系人预约确定体检时段)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2021年10 月 11 日—10 月 22 日。
错过今年春季批次网上申报的 2021 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相关的有效材料,按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①申请人网上申报认定机构的选择: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在娄星区行政区域内,选择认定机构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向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娄底市)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②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本年度秋季批次设“娄星区教育局”一个确认点。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在娄星区行政区域内确认点选择“娄星区教育局”。
③任教学科确定: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面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④上传照片: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现场确认
(1)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本认定机构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本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①确认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
②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在娄星区行政区域内的确认地点:娄星区政务中心“区教育局”窗口,地址是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与甘桂路交汇处(娄底四中正对面)。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仅限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2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上传网上校验,网上校验不通过则需要提交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传网上校验,网上校验不通过则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⑥娄底市娄星区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凭证(10月25日至29日期间先到娄星区疾控中心体检,凭体检凭证再到本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⑦《个人承诺书》(直接上传网上。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专家审查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 2021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证书领取地点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316室,领取时间请查阅娄星区政府网(http://www.louxing.gov.cn/)发布的公示通知(30个工作日后)。
三、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区政府官网)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