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通话考试介绍
- 时间:
- 2022-04-27 08:24:12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和标准语。普通话在明、清之际被称作“官话”,辛亥革命以后叫做“国语”,后来改称普通话。“普通”在这里具有普遍、共同的意思。1955年10月,中国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明确规定了普通话在语音、词汇和语法方面的规范,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一、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是以汉语传送的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规范语言;是汉语电影、电视剧、话剧必须使用的规范语言;是全国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工作语言;是不同方言区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通用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社会各行各业人员,特别是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员等专业人员必备的职业素质。因此,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岗位的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并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
二、湖南普通话考试现阶段的主要测试对象和他们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要求是:
中小学教师、师范院校的教师和毕业生应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专门教授普通话语音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水平(此要求列入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颁岗位规范,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上岗);
电影、电视剧演员和配音演员,以及相关专业的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一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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