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8-05-31 16:31:44
- 作者: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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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工作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执行。
1.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依据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录取名单及所学专业变更情况对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审核,依法认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不能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之后方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2.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的、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学的所有中师幼师层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将视为学历不合格,不能直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
3.笔试与面试时间:2016年下半年(具体日期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规定,2015年下半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笔试已通过而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其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面试。逾期后其笔试合格成绩将自动失效。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申请人应该在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同层次的中小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经考察或考核确认为合格以上等级。
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