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桑植县2010年教师招聘公告
- 时间:
- 2018-05-31 16:48:06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考计划
我县计划招考教师1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2010年桑植县考试聘用教师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属桑植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用人单位另有规定除外);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凭,持有教师资格证,并与所报专业一致。
7、其它条件:①已被我县招聘的特岗教师的不得报名;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职位与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8日—20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三、其他事宜
(1)实施程序:整个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并分别在政府公众网、人事人才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2)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8月22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考点设在县一中初中部。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考试内容:1、笔试。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其中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占10%。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2、面试(说课)。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的人选,并在网上公告。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说课)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按相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准加分。
(5)成绩合成:笔试100分,面试(说课)100分。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6)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实施。
(7)本次招考政策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44—622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