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 时间:
- 2018-05-31 16:48:10
- 作者: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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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4〕1号)、市《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常教通〔2014〕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1.考试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2.考试类别:分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类别,由省教育厅负责命题、制卷和评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和组考。
3.考试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张,于2014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到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考手续。市直单位以及武陵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常德经济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管理区的考生到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报名,其他考生到所属区县(市)教育局人事管理部门报名,汉寿县考生到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报名。
4.考试时间:
3月15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闭卷)
3月15日下午2:00—4:00教育心理学(闭卷)
5.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6.考前培训:为提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率,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了考前辅导班。考生可自愿参加培训。
7.考试纪律:闭卷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凡考试舞弊者,除试卷作零分处理外,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职教师舞弊的,作为教师不良纪录予以记载,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二、教师教育专业培训
1.培训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按照“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的规定应参加教师教育专业的培训。
2.培训基地: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湖南文理学院接受培训,联系电话:7189137;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常德师范学校接受培训,联系电话:6625760。
3.培训时间:3月5日—3月20在各培训基地报名;3月21日—7月15日进行培训和教育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