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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省邵阳县招聘教师280名公告

时间:
2018-05-31 16:34:48
作者:
毛老师
阅读:
来源: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2011]45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点击下载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8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详见附件)。本县内在编教师和合同期内特岗教师不予报考。

  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邵阳县教育网(http://www.edu.syx.gov.cn)、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x.gov.cn)等网站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14日,现场报名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4日17: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①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

  ②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职位的竞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重复或多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③报考人员必须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递交报名所需证件,签订诚信参考承诺书,并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报名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以及《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可缓交,审核档案时补交);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统一考试有效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需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7年5月18 —20日,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和参考须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7、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并公示。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公示。

  (三)笔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

  1、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专业知识分值80分,教育理论分值为20分,共计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试教

  ①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教的人员(最后一名入围试教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试教),如招聘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试教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试教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试教。实际参加试教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的,则试教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②试教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按招聘职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准,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优先录取学历高的。

  2、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知道体检结论三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聘用

  1、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考察(残疾人指标按残疾人有关办法考察聘用)。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

  2、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监督电话:0739—6833712

  4、所有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报考职位自愿选择任教学校(在安排选择学校前7个工作日公布农村边远乡镇具体缺编学校,请考生在邵阳县教育网查询)。

  5、办理聘用手续。

  6、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必须在所选择的学校(含中心学校辖区)工作五年以上方可提出异动。

  五、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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