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县第一中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19名公告
- 时间:
- 2018-05-31 16:04:58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湘潭县一中位于一代伟人毛泽东故里——湘潭县县城,北面湘江,南临天易,东傍金霞,西毗107国道,交通便利,距株洲、湘潭高铁站不到十五分钟车程。学校有71年的办学历史,是中国第四至第七届百强中学、湖南省首届魅力校园、湖南省示范性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是湖南省首批同时荣膺清华、北大直荐学生资质的高级中学,是湖南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是国家“校园足球示范校”,教育教学质量领跑湘潭市十九年。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学习、生活与运动设施一应俱全,是一所现代化的全寄宿制学校。为了做好“卓越人才”的培养工作,经湘潭县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聘教师19名,以充实、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人。具体计划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3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1人。
招聘岗位详见《湘潭县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学历:2018届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年龄:本科毕业生为公历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为公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报考语文科目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上标准,报考其它科目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教师资格证:在毕业前能获得报考相应学科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环节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 月31日晚17:30分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者须登录网址:www.xtxyz.com或湘潭县一中公共邮箱xtxdyzx@163.com(登录密码:57881244)下载《湘潭县一中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自荐材料打包,发至邮箱:601522964@qq.com, 并在邮件标题栏及打包文件中注明“姓名+高校名全称+学科”。报名材料需包含:①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需内含个人近期照片、联系电话等信息);②学历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证明;③身份证;④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普通话证;⑥获得的荣誉证等证书原件扫描件。笔试当日须带原件查验。
(2)现场报名。在报名期内,请携带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湘潭县一中办公楼二楼216室或指定的招聘专场点(3月17日湖南师范大学;3月20日上午湖南科技大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湘潭县一中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课堂教学三个环节。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专业测试)(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内容为:以高中知识内容为起点、高考难度试题。
2.面试(按20%计入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课堂教学的人选。达不到1:3的岗位,面试和课堂教学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或课堂教学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认知水平、思辨和应变能力、师德修养、人文关怀等。
3.课堂教学(按40%计入总成绩)
(1)课堂教学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抽签确定具体内容、班级和顺序。
(2)课堂教学形式为进课堂面对学生上课1节。
4.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和课堂教学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和课堂教学成绩必须不低于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和课堂教学成绩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湘潭县人社局和湘潭县一中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聘用。拟聘名单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湘潭县一中对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于2018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由湘潭县一中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并负责安排工作岗位。
如遇体检、考核环节弃权、不合格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未按期上岗、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试用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不接受考生电话报名。
2.2018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者,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凭“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签约必备。
3.以上相关证书、证件等信息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凡具有“奥赛”经历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聘用人员,学校负责安排工作住房,每月另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
5.本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和问题由湘潭县一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