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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招聘教师公告【招40人】

时间:
2018-05-31 15:58:16
作者:
毛老师
阅读:
来源: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雨湖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其中小学教师37人,幼儿园教师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见《雨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26日至2000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见《雨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教师资格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可以申报小学科学学科)。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的,如所学专业已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5.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7.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雨湖区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公布,其中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公布。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8年5月26日9:00-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8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9:30。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1. 笔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量: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8年6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雨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已申报盖章的证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计算机等级证书;⑥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应届毕业生除外);⑦笔试准考证;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降低面试比例至1:2,未达1:2比例的,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和排名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3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5.选岗

  同一学段学科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照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学校志愿。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三)体检。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招聘定向学校任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凡聘用后的教师,到招聘定向学校任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六、其他事项

  1.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52993、58256814(工作日)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58205872

  雨湖区纪委派驻第三纪律检查组 5825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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