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浏阳市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10-12 09:23:46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长教通〔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应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 浏阳市教育局仅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步骤
特别提示: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政务服务的便利度,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办好教师资格认定,从今年秋季开始,浏阳市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浏阳市一网通办平台上传资料、申请教师资格证,教育部门认定通过后,会通过EMS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须本人查收。
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2015年12月30日之前入学的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不需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任教学科。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10月31日-11月6日)
1. 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民之家二楼教育局窗口)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31-83682069),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体检。申请人应在11月6日前到浏阳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浏阳市人民医院或者浏阳市中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本人领取。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浏阳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uperbrain.0x5f81.cn/gaio/apply.html#/1143018100616281XF400010501300000,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受理人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注意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为方便查询,请申请人记录好受理编号。
2. 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前往浏阳市市民之家二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
3. 为确保正常发证,请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一寸照片电子照一定要达到规定的像素要求(2.6cm*3.7cm,300dpi),以免打印不清晰。如照片质量不达要求,受理人将在网上发起补充材料提示,申请人按要求重新上传。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11月18日-11月22日)
1. 浏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 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秋季认定工作完成后,其认定结果将通过浏阳市教育网(http://www.liuyang.gov.cn/lysjyj/ )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请申请人注意浏览浏阳教育信息网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
(http://superbrain.0x5f81.cn/gaio/apply.html#/1143018100616281XF400010501300000)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 浏阳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证书和申请书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收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三、其余应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 浏阳市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 浏阳市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浏阳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
浏阳市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注意事项 |
1.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 |
无 |
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
2.标准一寸照片 |
电子稿 |
大小要求:2.6cm*3.7cm,300dpi |
要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同底同版照片。 |
3.户口簿或居住证 |
原件扫描件 |
户口簿或居住证所在地须与认定机构所在地一致 |
1.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免去此项。 |
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
无 |
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11月6日前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3.体检不通过,不能参加认定。 |
5.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扫描件 |
仅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 |
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由提供单位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1.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 2.毕业生名册 3.入学录取名册 4.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 |
6. 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
原件扫描件 |
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
须提供本学期内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
7.学历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打印件扫描件 |
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
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 |
附件2:
浏阳市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浏阳市市民之家二楼教育局窗口(也可电话咨询0731-83682069),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请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浏阳市人民医院和浏阳市中医院)进行体检,在指定时间段内体检的无需领取体检结果,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浏阳市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
四、申请人如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的请自行下载、打印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后,到浏阳市市民之家二楼教育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五、教师资格证在市教育局认定后,直接邮寄送达申请人,快递方式为EMS。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浏阳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uperbrain.0x5f81.cn/gaio/apply.html#/1143018100616281XF400010501300000),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七、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