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株洲市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电话和认定程序
- 时间:
- 2018-12-20 09:19:59
- 作者:
- 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导读:2018年株洲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电话。湖南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一次,对于第一次考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很多小问题都需要注意。对于一些不太确定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给大家一个帮助。
联系电话
1.株洲市教育考试院:22663700(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2、株洲市教师培训中心:22677556(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3、株洲市教育局:22663772(负责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
4.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
荷塘区:28477014; 芦淞区:28580876
石峰区:22529876; 天元区:28665200
株洲县:27689407; 醴陵市:23287587
攸 县:24223810; 茶陵县:25245356
炎陵县:22036202.
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株洲市教育局(茶陵县可受理本县区域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6)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3月15日- 3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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