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与科目
- 时间:
- 2024-03-13 14:18:41
- 作者:
- 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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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与科目
考试内容|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笔试还应考查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原理,保教知识与能力。
考试内容|面试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了解幼儿、技能技巧、评价反思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技能。
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考试科目|笔试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考试科目|面试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 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等 11 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 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 语等 18 个科目。
4.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 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 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 17 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 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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